为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该项工作认识的重要性,确保数据质量,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经费监管中心成立3个检查组,于7月5日至26日分别对浙江等6省份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前,教育部财务司和经费监管中心对检查组进行了统一培训。培训会上,财务司司领导对检查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经费统计信息处领导解读了经费统计工作相关政策,介绍了工作现状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专家代表结合往年检查经验,对检查的具体事项和如何开展检查进行了逐项指导;经费监管中心领导从组织者角度,提出了要重视检查工作、提高检查质量和注意检查纪律3个方面要求。
本次检查省份为浙江、安徽、湖北、重庆、云南、宁夏,选取12个市24个县开展检查。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方式,听取了6个省、12个市、24个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汇报,抽查了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84个,其中:省属高校6所、普通高中18所、中职学校14所、义务教育学校32所、幼儿园10所,其他教育事业单位4个。召开教育经费统计人员座谈会17场。
通过检查,摸清了6省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财务司、经费监管中心召开检查组集中培训会议
检查组召开基层工作人员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