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至21日,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在部属75所高校报送的自评报告基础上,抽取部分高校,对2016年改善办学条件和来华留学专项开启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3月14日上午,监管中心组织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部署及培训会,就评价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会后,评价工作组立即分赴各高校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为各有关高校2016年所有改善办学条件和来华留学专项。由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查阅相关项目资料、会计档案,实地查看项目进展和运行情况,现场访谈等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