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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教体局重申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纪律加强经费管理

日期:2015-07-10     阅读次数:

近日,眉县教育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财务人员召开了期末财务管理工作会,会议提出三点要求重申了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纪律。

一是加强学习,熟悉政策。要求各学校领导班子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县教体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反腐倡廉的坚决性。

 二是强化管理,规范操作。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县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压缩日常公务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要严格执行重大支出审核、备案制;要严格遵守《眉县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在校务公开栏内设立“财务公开专栏”,定期向广大师生公布学校经费收支、重大开支、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政府财政采购程序,学校大宗支出采购合同的签订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通过。

 三是严肃纪律,从严追责。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以上各项财务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在学校重大项目研究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学校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方面,一定要按照规定和程序执行;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常态,自觉适应新常态,树立“不愿腐”意识,切实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