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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3-04-11     阅读次数:

教财司函〔2013〕8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和成效,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顺利实施。经研究,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决定委托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对你省份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实训基地 项目的建设情况,总结项目执行经验,查找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建设计划的实施;加强对各地实训基地建设的质量监控,提高项目管 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实训基地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形成检查报告,为项目验收及今年项目安排提供依据。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2009-2012年度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实训基地建设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实训基地建设的综合效益等。

(二)分年度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 包括地方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的管理情况,中央及地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现象;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货款;中央集中采购设备的 货款支付情况等。须向检查组提供资金到位及资金支付凭证、合同书、设备采购凭证等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2009-2011年度实训基地项目设备的采购、到位及使用运行情况,2012年度项目设备采购的进展情况。

(四)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报送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11〕472号),对2004-2010年度项目进行自查的情况。

(五)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效。包括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模式,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教学改革的促进情况等。

(六)各地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三、检查组工作安排

(一)工作方式。听取省级教育厅、财政厅工作汇报(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独汇报),全面了解当地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制定的相关制度及经验做法;查看地方政府资金到位及支付凭证、设备采购货款支付凭证等;选取3-5个实训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听取学校负责人汇报、查阅学校相关会计账簿、合同书、资金到位及设备采购凭证、设备台账及使用记录、学生实验实训报告等资料,查看到位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

(二)时间安排。每个检查组赴3-4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查,总行程安排约10-12天。检查组成员名单、具体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份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提 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并向检查组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包括加盖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公章的中央财 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设备到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以备查阅。材料、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二)请各地务必于4月12日前将本省份负责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pingguchu1913@sohu.com,以便及时联系。

联 系 人:  李易庭       高芳

联系电话:010-66093513  66093523

附件:《______省(自治区、市)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设备到位情况汇总表》


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