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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研究课题公开申报公告

日期:2019-03-28     阅读次数: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财经政策落实,更好地发挥科学研究对教育经费监管工作的积极作用,解决教育经费监管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经中心研究确定,启动2019年中心公开申报研究课题征集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课题题目

(一)高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二)大数据技术在教育经费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应用

(三)网络舆情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教育经费监管中的应用研究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教育事业或教育研究的法人单位,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2.在相关领域具有组织实施课题的人力、专业资源、学术研究能力、科研管理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3.能够提供实施课题的必要条件并能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供信誉保证。

(二)申请课题的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且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或工作经历。

3.课题负责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拥有组织、领导课题研究的能力。

4.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在以往课题申报和研究中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28日起登录中心网站https://fsac.moe.edu.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二)申请人须按本公告发布的研究课题名称申报,不受理自选课题。

(三)申请人要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集体审议确定,择优遴选课题研究承担单位,在中心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五)课题资助费用将根据申请人在申请环节提出的申请和经费概算情况,由专家根据课题研究难易程度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具体资助金额。

(六)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中心所有。

(七)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请于2019年4月4日之前邮寄至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19层1912室),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报”。电子版发送至cwjgc@moe.edu.cn邮箱。

四、课题执行时间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本年内完成。

(二)课题承担单位须在结项时向中心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研究报告,中心组织课题验收。

五、其他事项

课题申报期间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10-66093542)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

2019年3月28日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研究课题申请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