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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经费监管中心举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

日期:2013-08-06     阅读次数:

按照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8月2日下午,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举行了领导班子学习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直属单位督导三组组长师淑云同志、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宋家乐同志、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大光同志及中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学习会上,李大光同志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践,谈了三点认识。第一是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党员干部要努力充实理论素养,牢记习总书记强调的“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古训。当前在党的内部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追求奢华、享乐的现象,“四风”有漫延、发展的趋势,因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必要、必须和及时的。第二是将群众路线理论内化于心。他说,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我们必须加强党史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理论修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将群众放在心上。第三是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践行。李大光同志强调,“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作为中心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以整风精神对待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将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到行动上。

随后,宋家乐同志与大家交流了自己对群众路线的三点再认识。第一是群众路线的思想萌芽、提出和确立。他指出,我党早在红军时代的政策措施就已经蕴含了群众路线思想,1929年中央“九月来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的概念,在党的七大上,将群众路线提到了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高度,在党的十八大上,又进一步完善深化了群众路线思想。可见,在各个历史时期,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都是我们党制胜的法宝。第二是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他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多层面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活的灵魂,是解决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抓手。在新形势下,利益集团化、复杂化现象突显,这对党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号召中心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将教育实践活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第三是从现代化进程中提高再认识。他强调,要实现“两个百年”的目标,就必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鱼水之情。他指出中心党员干部要高度认识“能力不足危险”,他要求中心全体同志加强学习,立足本职,为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贡献力量。

最后,直属单位督导三组组长师淑云同志肯定了中心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她指出经费监管中心作为新成立的单位富有朝气、凝聚力强、学习活动很有特色,她勉励大家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总结,把教育实践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