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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中心举行第二场集体学习会

日期:2013-07-31     阅读次数:

按照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7月24日上午,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学习会上,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宋家乐同志带领大家回顾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形成过程以及党在不同历史时期贯彻群众路线所提出的方针、政策。宋家乐同志指出我们党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已经蕴含了群众路线思想,在党的七大上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务必”和“六项规定”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由此可见,群众路线是我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贯穿于我党工作的始终。中央此次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与我党一直以来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随后,宋家乐同志逐条讲解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的具体内容,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和自身多年工作经验,要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做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李大光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李大光同志先从古代传统文化中的“成由勤俭败由奢”、“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切入,指出今天我们党进行的教育实践活动与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思想存在一定的渊源和联系,接着,李大光同志逐条讲解了教育部20条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贯彻落实20条实施办法,并强调中心要勇于接受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最后,大光同志号召中心党员干部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多读党史、多读领袖人物的著作,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如何思考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集体学习会。


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